2025年6月28日,云南牟定县的一对小兄妹在玩耍时被同村李某养殖的胡蜂蜇伤,抢救无效死亡。孩子的父亲陆先生称,儿子被蜇300多下国内正规最大的配资平台,女儿被蜇700多下。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养蜂人李某提起公诉,案件于9月21日在牟定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陆先生表示,当天中午他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在地里干活,兄妹俩在一旁的林地玩耍时被同村李某人工养殖的10窝胡蜂蜇伤不幸去世。儿子年仅7岁半,女儿只有两岁多。尸检结果显示,女儿被蜇了700多下,儿子被蜇了300多下。孩子的奶奶为救两个孩子也被蜇伤住院七天。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2025年4月,被告人李某借用他人家中林地养殖胡蜂10窝。6月28日上午9时许,小甲和小乙在山地和养殖胡蜂山林中间的空地玩耍。12时50分许,在养殖胡蜂山林东侧干活的周某听见孩子哭声,看到小甲、小乙被大量胡蜂包围蜇咬。周某试图驱赶胡蜂但也被蜇咬,随后打电话告知孩子奶奶情况。孩子奶奶赶到现场后将小甲、小乙抱离现场,但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二人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检察院认为,李某在生产区域养殖胡蜂,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应当预见胡蜂可能导致他人伤害或死亡的结果。但其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两名未成年被害人被胡蜂蜇咬致死,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开庭持续了一整天,庭审辩论的焦点围绕被告人涉嫌何种罪名展开。公诉人指控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则认为无罪,代理意见是本案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李某当庭翻供,称法律没有禁止养殖胡蜂,因此无罪,并认为过错在于陆先生一方,认为他们是故意把孩子带到案发地附近。陆先生反驳称,案发地就在自家耕地附近,带孩子到那里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行为并无不当。
代理律师臧梵清认为,被告人明知胡蜂危险,但仅设置了形同虚设的栅栏和早已损坏的警示牌,连最基本的报备义务都不履行,体现了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的放任心态,而非“轻信能够避免”。
陆先生表示,被告人在案发后仅赔偿4万多元,这次他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国内正规最大的配资平台,希望法院能够对被告人顶格处罚。至于赔偿,他计划在刑事部分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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