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槟榔及其制品的消费倡议,指出槟榔属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署公布的一类致癌物,具有较强成瘾性,长期咀嚼对口腔、消化及神经系统造成持续性损害。倡议呼吁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监护,引导孩子自觉抵制槟榔及其制品,不购买、不咀嚼。

进入暑假以来,山东临沂、潍坊、滨州、淄博、德州、菏泽、聊城等多地市场监管、消保部门密集发布槟榔专项消费警示,明确指出槟榔为世卫组织认定的一类致癌物,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及制品。

近年来,槟榔品牌持续开拓北方市场,在山东省内城乡商超、小卖部、线上外卖平台均可轻松购买。在济南槐荫区潍坊路一家社区超市,“和成天下”槟榔品牌的专柜摆放在超市入口处,各种口味如经典原味、枸杞味、茶香味等槟榔商品一应俱全,价格从5元到60元不等。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槟榔及其制品不得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显然,上述商家违反了相关规定。

一位槟榔销售经理透露,槟榔从2014年左右进入济南市场,2020年开始发展壮大,目前在济南市场的销售额约为1亿元。“口味王”几乎处于垄断地位,省内其他城市竞争激烈,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写字楼和工厂周边,以年轻人为主,社区消费能力一般。

部分商家为提升销量,推出买槟榔赠送零食、抽奖优惠等营销手段,学生群体出于猎奇、社交跟风尝试嚼食槟榔的现象逐年增多,引发大量家长投诉。辽宁沈阳的一位家长反映,校内有多名同学食用槟榔,每到午休时间,商贩会在校园栅栏外侧与学生交易。尽管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但最终未能解决问题,商贩依旧长期在学校周边售卖。
今年暑假,山东泰安、日照等地的一些中小学在暑假安全提醒中均提出“让孩子远离槟榔”。日照市五莲县教体局向家长发布的暑期注意事项中明确提出:家长要教育孩子拒绝购买、食用槟榔及其制品,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泰安宁阳县第二实验中学在暑假安全倡议中特别提醒:坚决拒绝咀嚼、食用槟榔!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姚佳表示,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不再收录“食用槟榔”,2021年进一步明确“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各地注销了上百家槟榔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上,有关部门早已明示槟榔的危害,将其列为一类致癌物。
由于槟榔无全国统一的生产标准、质量规范和准入门槛,其安全性难以保障,不良商家得以利用监管漏洞继续生产销售牟利,市场秩序混乱。近年来,民众对加大槟榔及其制品监管力度的呼声从未停止,多地人大代表也曾提交过多份关于加大对槟榔及其制品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中指出,无论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均未对槟榔(制品)的产品属性以及是否允许生产、销售做出进一步的规定。针对槟榔制品现有监管依据缺失、监管形势复杂的情况,历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前期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槟榔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持续规范槟榔制品销售行为,严禁与食品混放,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制品,鼓励、引导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禁止销售槟榔制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将持续推进槟榔制品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将系统论证将槟榔划为特殊管控品类的可行性。姚佳建议线上炒股配资开户,应当尽快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有关法规,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并设定罚则,针对槟榔销售监管空白建立上位法依据。同时,也可以鼓励槟榔消费重点地区先行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为全国性立法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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