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河南汝州一对七旬夫妇在散步时被马蜂围攻,导致两人均进入ICU治疗。夫妇的女儿高女士表示,父亲被蜇伤200多处正规实盘配资,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目前,该马蜂窝已被当地消防部门摘除,警方也已介入事件。

据高女士描述,11日上午9时许,父母在汝州城区的洗耳河散步,路过人行天桥时,一群马蜂突然从天桥底下飞出,围攻父亲。母亲一边帮忙拍打,一边打电话给住在附近的哥哥求救。哥哥和嫂子赶到现场后赶走马蜂,将父亲扶着坐在地上,随后120急救车赶来将他送往医院。

高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在天桥上,一年轻人背着老人往前跑。之后的画面中,老人坐在地上,头部全是密密麻麻被蜇伤的血点。高女士称,父母和哥嫂四人均被不同程度蜇伤,父亲受伤最严重。当天,由于病情危重,汝州当地医院无法处理,父亲被转到郑州的医院治疗。医生表示没见过这么严重的蜇伤,从头、脸、胳膊、腿上到双脚全部都是伤口,总共有200多处。经过检查,医生称父亲各个器官功能指标都很差,已基本衰竭,治疗困难。家人只能将已经昏迷的父亲送回汝州当地医院,在ICU通过呼吸机维持生命。除了父亲外,高女士的母亲也在医院ICU治疗,截至12日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高女士提到,洗耳河是汝州市中心的一条河,两岸都有大型小区。每天有不少人在河边绿地以及人行天桥上锻炼身体。父母今年74岁,每天都在那条路上散步。父亲因为眼睛有些看不清,走路很慢,没想到会被马蜂围攻。
事发地所属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将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跟进。当地城管园林等部门未回应记者询问。据了解,该马蜂窝已被当地消防部门摘除,辖区警方也已出警处理此事。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雪指出,本案关键在于公园管理者是否违反《民法典》第1198条的安全保障义务,即对桥下马蜂窝这一具体危险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却未在合理能力范围内排查解决。若“知道或应当知道”,则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判断管理者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关键看有无投诉、报警、巡查记录等直接证据证明其明知,或结合其法定巡查职责、专业能力及该区域此前是否发生过类似险情等间接事实推定其本应发现隐患。若管理者确无预见可能,属于野蜂突发攻击超出其控制能力,则不宜苛责管理者。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市政或者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天桥及周边绿化带的养护管理,有对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报告义务。如果有群众此前反映过该点位马蜂,多部门互相推诿导致隐患长期存续,而相关部门未采取任何警示或清除措施正规实盘配资,则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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