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重点关注涉日喀则吉隆口岸泥石流灾害的网络谣言乱象股票配资推荐,依法打击编造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以下是公布的典型案例:
网民邱某在某网络平台主观臆断、编造发布“新闻说1400人遇难,实际之前有3000人失联了”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刘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中国这边已经死亡3000多人”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谭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日喀则吉隆口岸几千人瞬间没命了”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张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明明上千人冲走了,官方居然报道3人死亡,265人失踪”和“工作人员近200人,建筑工人在500-600人,还有旅游人员与过关人员,至少突破一千人了”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潘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今天,泥石流淹没了1000多人”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易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不算严重,可能死500个人左右、失踪人口可能全部都死了”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广西没完,西藏又来泥石流,听说有上万人死亡,不知道真假,官方还没通告”、“去年这里就泥石流死了2-30个”和“几千有,这一波泥石流一个寨子就没有了,不止一千”等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国某在某视频评论区发布“起码得有上千人”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失联人数已上升至826人,令人无比痛心!”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评论区发布吉隆口岸泥石流不实死亡人数的谣言信息。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股票配资推荐,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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